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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度句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来源:必发888集团官方    发布时间:2024-03-31 21:08:37

  为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一福地四名城”战略定位,聚焦深入开展美丽句容建设新实践,聚力产业强市,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根据《关于推进产业强市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句委发〔2020〕20号)及细则、《句容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句科政〔2020〕14号)、《句容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句科政〔2020〕15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度句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今年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度句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将围绕创新驱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战略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按科技成果转化、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科技支撑、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创新体系建设等五大类项目组织实施(具体指南附后)。项目申报须遵循以下原则:

  1、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支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实施的项目。

  2、项目申报材料须经申报单位属地镇(街道)、管委会及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方可上报至句容市科学技术局。

  3、有句容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单位本年度将研究内容相同的项目同时申报两个句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将取消本次评审资格;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创新体系建设项目除外);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第一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员工。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近三年存在延期实施、应结未结、暂缓暂停、终止、撤销项目的负责人和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4、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企业法人代表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申报材料中须附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主体责任。

  5、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必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科技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科技信用档案,并按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6、申报的项目通过形式审查后,市财政局先行组织财务评审,财务评审通过的,方可进入技术评审。财务评审不通过的项目,不得立项。

  7、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承担单位自觉接受财政、科技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8、申报材料需同时在句容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系统提交的内容须完全一致。网络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7月1日上午8:30-2021年7月30日下午18:00,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地址: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6幢二楼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9、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句容市科技局网站(网址:)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是否符合计划指南要求、自筹资金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确保项目质量。项目组织申报的具体事项详见附件,本通知及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表格样式均可在句容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1、突破产业核心技术。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集成电路、电子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建材、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领域,瞄准重大战略任务和产业“卡脖子”难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2、突出成果转化关键技术研发。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的薄弱环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融合长三角优质创新资源,开展基于重大目标产品的关键技术研发,补齐关键短板、锻造创新长板,以高质量的科技供给驱动产业链供应链升级,不断增强我市优势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水平。

  3、加强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着力集成转化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成果,形成一批关键标准和战略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骨干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加速形成企业创新整体性优势,努力通过重大科技成果有效、快速转化,培育和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打造我市在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1、申报企业应是在句容市境内注册满两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当年,有技术交易合同备案的申报单位优先支持。

  2、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标准: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以下企业,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为5000万-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为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企业新增投入经费与申请科技经费比例不低于3:1。除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外,一般要求企业近两年持续实现盈利。

  4、项目申报重点突出创新性,不盲目追求产业化指标,项目的实施期限为3年,项目验收时突出代表性成果和实施效果,主要评价项目是否完成实质性成果转化、是否具备目标产品规模化生产能力和相关经济指标。

  5、对因技术路线选择有误、未实现预期目标或失败的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项目承担人员已尽到勤勉和忠实义务的,经组织专家评议,确有重大探索价值的,经申请批准后可继续支持其选择不同技术路线开展相关研究,并完成相关研究任务。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技术成熟度高,项目有明确的小试或中试样品(产品)、研发和创新目标,并符合国家和我市的产业、技术政策,项目属于《指南》支持领域方向、符合相关要求。

  2、项目申报前,近一年内申请发明专利不低于3件,项目完成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不低于2件;项目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3、新药类项目须完成Ⅱ期临床研究,并已启动III期临床;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样品)检验,需经临床的已启动研究。

  4、涉及农业种业、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需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和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等。

  1、申报材料在句容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系统提交的内容须完全一致。

  2、项目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句容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5、项目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或检验报告、用户报告或能反映项目产品创新性的科技查新报告等;

  6、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前两年度财务报表和税务确认的体现研发费用的纳税申报表;

  8、其它证明: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技术交易合同备案证明材料、近两年享受科技税收优惠证明材料,反映企业开发、生产经营状况的重要材料。

  1001 集成电路:面向移动通信、汽车电子等典型应用的自 主可控高端专用芯片,工业控制高端芯片,AR微显示芯片,模拟及数模混合电路等特色制造工艺及装备,SiP 封装(射频模块封装)等先进封装技术,大尺寸硅片、高精度光刻胶等关键配套材料。

  1002 工业互联网:设计仿真、现场控制、嵌入式软件等工业软件及系统,传感及控制器、智能机床、工业机器人等工业互联数据采集智能设备,工业互联网平台及产品。

  1003 人工智能应用:基于人工智能的新型人机交互、智能 决策控制等装备,人机协同边缘计算系统,智能驾驶的车用 MCU、车载雷达射频芯片等车用芯片,可视觉融合超声波传感器等部件,人工智能高阶自动驾驶系统。

  1004 区块链:基于自主可控区块链平台的智能制造等行业典型应用产品,区块链与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融合应用系统。

  2001 新药创制: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疫苗,高发重大疾病,创新抗体药,重组蛋白等创新生物技术药,针对耐药性病原菌感染等重大疾病的化学新药,临床和市场价值显著的中药及天然药物新药,中药标准化控制新技术及装备,新药创制关键生物模型。

  2002 高端医疗器械:CT 高压发生器等医疗器械关键核心 部件,高场强超导磁共振、动态光学成像等设备,精准智能手术及辅助机器人,高准确性新冠病毒检测等试剂,医用生物材料及植(介)入产品。

  3001 第三代半导体:高品质原料硅,高质量衬底,大尺寸衬底及外延材料,第三代半导体光电子、功率电子、红外探测等电子器件,单晶硅生产炉等核心设备。

  3002 特钢材料:高端轴承钢、轨道交通用钢、先进工模具 钢、高强度海洋工程用钢、高强韧合金结构钢等关键基础特殊钢,精密刀具、蒸汽轮机大叶片等关键部件,航空航天专用装备,高效连铸机、高速精轧机等装备。

  3003 先进基础材料:高强韧轻质合金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高纯度石英等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特种有机高分子材料,高稳定 OLED 发光材料、微电子高端化学品、分离膜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等关键材料。

  4001 工业机器人:新型传感器、多轴运动控制器、高精度 减速器及一体化关节、高性能交流伺服电机和驱动器、末端执行器等关键核心部件,先进工业机器人、极端环境特种机器人等终端产品。

  4002 高端数控机床及精密仪器:超长寿命高精密轴承、超 高速电机高精密驱动与控制、智能化高档数控系统,高精密经济型数控机床及加工中心,精密数控机床数字孪生系统。无损检测等高精度仪器仪表,高端检具,光谱成像等高性能科学仪器。

  4003 智能制造核心装备:高光束质量激光器及光束整形系 统、阵列式高精度喷嘴(头)等基础零部件,激光(电子束)高效选区熔化等增材直接制造装备,新一代主控系统等智能控制系统,高效高可靠柔性自动生产线,检测、装配等智能成套装备。

  4004 高技术船舶及海工装备:海工装备、高技术船舶关键 设备和配套系统,深海油气钻井、浮式生产储卸、远洋特种作业等海工装备。

  5001 超大型作业机械:整体式液压系统、高压柱塞泵、高压共轨等核心系统;具有标志性工程意义的超大型作业机械、石化装备和重大港口装备。

  5002 现代交通装备:高速动车组关键核心部件及其配套系统;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部件及整车集成;航空装备用关键核心配套件。

  5003 海工装备及高技术船舶:深海油气钻井、浮式生产储卸、远洋特种作业等海工装备及关键配套系统;大型集装箱船等高技术船舶及关键设备。

  6001 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预防控制 等装备及系统,基于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的风险监测预警装备,高灵敏生命探测设备、高机动抢险救援装备、高危环境作业机器人等应急救援专业装备。

  6002 高科技农业:优质抗逆水稻新品种、优质专用小麦新 品种,优质高效的水产、家禽、设施蔬菜等其他农业重大新品种, 智能化精准作业农机装备,未来食品制造关键技术及装备。

  1、加强战略高技术前瞻部署。聚焦新材料、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等高新技术优势产业领域,瞄准高端环节和关键节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研发,为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向中高端攀升提供有力支撑。

  2、优化产业创新布局。引导科技产业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平台,加强前瞻性技术研发和产业技术创新的组织,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

  3、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鼓励创新型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带动中小企业联合开展前瞻技术研究,形成原创性技术成果。支持科技型拟上市企业开展面向应用的重大技术研发,为加快上市步伐提供科技支撑。

  4、强化产学研联合和人才导向。鼓励企业通过产学研联合开展前瞻技术研发,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强化科技计划的上下集成,鼓励利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开展面向全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申报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风险因素,合理制定各项技术和经济指标。

  2、句容市境内注册满一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重点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同申报。

  3、项目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3%,新增自筹经费与申请科技经费比例不低于3:1。

  4、项目实施期为3年。项目申报前,近一年内申请发明专利不低于2件,项目完成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不低于1件;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新材料、新能源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

  5、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1、申报材料统一在网上下载后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三份。

  2、附件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产学研合作协议、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环保证明、检测检验报告、科技查新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技术交易合同备案证明材料等。

  1001 高端光电子材料、柔性显示薄膜材料、半导体激光器材料等先进显示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

  1002 特种高分子、特种陶瓷、特种分离膜、金属有机框架(MOF)、生物可降解材料等新型功能材料制备技术

  1003 高代次高温合金、高性能钛合金、高强高韧铝合金、高性能镁合金、高强度特种钢、高性能化纤等新型结构材料制备技术

  1004 新材料高通量计算方法及软件、高通量制备、表征及评价等材料基因组关键技术

  1005 新一代高性能碳纤维制备及复合材料设计应用技术等纳米及先进碳材料

  2003 Micro-LED等新型显示器件、工业级插件和连接器等核心电子器件和真空蒸镀机、高品质化学气相沉积(CVD)装置和湿法工艺等核心关键设备设计制造技术

  3004 超精密加工及铸造、微纳跨尺度制造、多工艺复合加工、高精度光学器件加工等先进制造工艺及装备制造技术

  3005 高端数控机床、大吨位智能化工程机械、高精度智能装配装备、智能化大型海工装备、航空发动机等大型整机装备设计、控制软件及系统集成技术

  4001 薄片化晶硅电池、钝化发射极和背面电池(PERC)等低成本太阳能光伏关键技术

  4003 大容量柔性输电、远距离特高压输电、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并网与消纳等智能电网关键技术

  4004 三废高效洁净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微界面反应、新型余废热高效利用等节能减排关键技术

  4005 高效低成本N型双面电池(TOPCon)和薄膜电池等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及高可靠性低成本发电组件关键技术及工艺

  6002 危险环境作业、安全巡检、应急救援消防等机器人,高机动救援成套化装备等安全生产智能装备制造技术

  本年度句容市农业科技支撑项目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策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提高全市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大力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和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凡是在园区核心区内实施的项目优先给予立项支持。重点支持农作物育种、园艺品种选育以及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

  1、面上项目:围绕指南确定的方向,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为项目重点组织申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园瞄准制约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技术开展科技攻关、创新和示范,带动农民增收致富。面上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

  (3)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期内能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

  2、重点项目:支持能够填补我市及周边地区技术或产品空白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重点加强农业优良品种和前瞻性技术创新,突破农业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研发瓶颈,大力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引领和支撑现代农业发展,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内实施的项目,资助经费30-50万元;

  (4)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项目期内能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近三年有发明专利授权的,可优先立项;

  NY202101 粮食作物、瓜果蔬菜、林木花卉、畜禽、水产等优良品种选育

  NY202102果、茶、特色林木、花卉新品种引种繁育及优质高效栽培技术研究

  NY202103 经济作物设施栽培技术、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技术、机械化应用技术研究

  NY202105 农副产品的商品化处理、生物加工及生物保鲜技术、绿色精深加工技术等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NY202106 优质特色地方畜禽、水产规模化生态养殖及智能化管理技术集成与示范

  NY202109 珍稀、名贵、地道中药材引种繁(选)育及其高效栽培技术研究

  1、我市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和为农服务的种子、种苗、农药、兽药、肥料、农机等研发和生产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所采用的种植、养殖、加工技术在同行业中处领先水平,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科技查新报告;

  3、有独立的研发机构或具有长期稳定的技术合作单位,并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3%。年销售收入及研发投入需提供审计报告;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从事技术创新、产品开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以上;

  5、企业有自主品牌,产品具有较大市场潜力,项目期内能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或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近三年有发明专利授权的,可优先立项;

  6、企业产权清晰、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企业的各项环保指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7、企业对当地农民增收具有较大带动作用,农产品加工企业采用本地原材料不低于60%,对农民实行土地入股分红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8、市本级科技型企业建设采取先立项后补助的形式,建设期2年,认定通过后一次性拨付后补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

  3、从事规模化高效种植和养殖,区域要求相对集中连片,园区核心区块面积200亩以上,总体布局科学合理;

  4、符合区域农业发展方向,主导产业特色明显,能体现我市优势农业产业的特点,促进当地农业产业升级和规模化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5、承建单位具有一定的自主研发能力和长期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并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核心区块每年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3项以上,项目期内能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或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有发明专利授权的,可优先立项;

  6、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有较强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应用能力和与之配套的必备基础设施条件;

  7、生态环境较好,具备生产无公害农产品以上的生态条件,产品获得相关部门认证;

  9、市本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采取先立项后补助的形式,园区建设期2年,认定通过后给予一次性拨付后补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

  10、对已认定的市本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6年(含)以上进行重新考核认定,考核优秀的一次性拨付后补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1、申报材料统一在网上下载后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产学研合作协议、查新报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后补助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型企业类项目不在网上申报,申报书(认定考核标准)在句容市科技局网站下载,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联系人:金德仁、王斌;联系电线年度句容市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

  1、对我市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特点显著、具有在全市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

  2、在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绿色发展、传染性疾病防疫防控等重点领域开展的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对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需按照自筹经费与市资助经费1:1的比例提供自筹资金。

  4、本计划项目实施期为2年。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社会发展科技计划指南的定位要求。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1、项目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111 护理新技术在重大传染性疾病防疫防控、患者术后康复等方面的应用研究

  2128 地震、火灾、气象、生物风险等灾害监测预警、防御及应急救助技术应用研究

  (一)与国家、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创业载体项目相衔接和集成实施的项目;

  (三)科技创新平台(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企业院士工作站、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市本级创新体系建设新认定的项目采取先立项后补助的形式,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拨付到位。

  (一)与国家、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衔接和集成实施的项目。当年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立项或认定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项目,根据市有关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有关规定给予定额资助。

  申报条件:一是孵化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未来2-3年可超过10000平方米);二是建立科技型初创企业入驻房租减免政策;三是管理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四是已有一定数量的企业入驻孵化;五是项目实施期内要有发明专利申请。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50万元后补助。

  申报条件:一是申请主体是在我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配有一定数量的众创空间运营管理人员;二是拥有一定的可自主支配的工作空间,原则上不低于200平方米,且公共办公场所面积不低于孵化面积的20%;三是为入驻的创新创业人才提供必要的、优惠价格的工作工位及网络条件,能为有需求的创客协调解决食宿条件;四是为创新创业者组织有针对性的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沙龙、技术对接等各种活动,搭建线上线下交流平台;五是拥有自建或主导建设的天使投资等投资基金或集聚一批创投机构资源;六是拥有由创业导师、职业经理人等专业人员为主的创业辅导团队;七是项目实施期内要有发明专利申请。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30万元后补助。

  申报条件:一是主要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及相关的合同科研、技术转移、衍生孵化和技术服务等活动的新型研发机构;二是以院士、国家“高层次特聘专家”及其团队为核心,或由国际著名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国家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发起设立;三是研发领域符合江苏省重大科技部署和我市战略发展需求,有望培育承担江苏省及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四是已与相关镇、管委会或科技园区签订共建(合作)协议,并开展实质性科研活动;五是创新团队层次高、具有一定的规模,项目投资具有一定规模、经费来源稳定,运行机制高效,信用良好;六是项目实施期内要有发明专利申请。

  (三)科技创新平台(企业研究院、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企业院士工作站、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为省内或行业内具有较大规模和相当影响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内较高水平的院长及创新团队;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亿元,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项目实施期内要有发明专利申请,当年度有授权发明专利的优先支持;研发场所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150万元后补助。

  申报条件:企业应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未来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具有重要带动作用,拥有较高水平的研发团队,企业上年主导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5亿元,近三年连续盈利并有增长,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拥有国内一流水平的专职创新团队和本领域2项以上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实验室新增投资(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场所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项目实施期内要有发明专利申请,当年度有授权发明专利的优先支持。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150万元后补助。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额1亿元以上(农业科学技术型企业可放宽到5000万元),有较完善的院士团队工作条件;引进院士团队专业方向应与企业主营业务一致,有一年以上的实质性研发合作基础,工作站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与院士团队人员原则上不低于5:1,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项目实施期内要有发明专利申请,当年度有授权发明专利的优先支持。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50万元后补助。

  申报条件:面向产业集聚明显、要素集中突出的创新园区(科技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园等),依托专业性科技服务机构等载体,开展研发设计、试验验证、信息及知识产权等系列化的技术服务,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支撑。组建单位应有较强创新服务的技术力量,拥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服务队伍,新增投资(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500万元;研发服务场所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项目实施期内要有发明专利申请,当年度有授权发明专利的优先支持。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50万元后补助。

  申报条件:企业须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已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或为2018年度统计口径的大中型企业;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有场所、有人员、有装备、有投入、有特色业务,项目实施期内要有发明专利申请,当年度有授权发明专利的优先支持。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30万元后补助。

  申报条件:一是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已实际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二是项目实施期内要有发明专利申请;三是优先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项目。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20-30万元后补助。

  申报条件:一是实际运行半年以上;二是提供众创空间运行方案;三是提供众创空间基本情况表和众创空间在孵项目企业情况汇总表;四是提供场地面积证明材料(自有场地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受托管理的场地请提供对方产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双方协议证明复印件,租赁孵化场地请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平面尺寸示意图等)。

  申报所有补贴项目的载体运营单位,需提供相关培训活动证明材料(项目咨询、项目培训、人员培训、创业指导等专业服务的单位可凭相关服务购买记录),相关活动文件、通知、费用票据等。

  1、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围绕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重点,加强项目组织工作,着力组织一批具有竞争优势、能有效支撑创新型经济发展的重大科技创业载体和科技创新平台。

  3、项目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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